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60-1号提案的答复

张银雪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早教服务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已经转至我局办理,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内容实在、建议中肯。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认真组织了调查研究,现结合县教育局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局聚焦聚力“共同富裕”“两个先行”等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加大儿童早期发展建设项目,积极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技术和方法。以婴幼儿营养喂养和回应性照护为重点,增强婴幼儿养育人的养育知识和技能,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环境,2022-2024年我县入选“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国家试点,婴幼儿早期发展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婴幼儿喂养咨询指导率达80%以上;2岁以下婴幼儿贫血率9.62%;婴幼儿养育风险筛查率97.97%;婴幼儿随访服务率95.33%;婴幼儿家庭参与养育小组活动比例32.90%;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2023年完成《象山县婴幼儿照护参考教材》编写即将投入使用,编写的《家庭养育指导员入户指导服务规范》、《婴幼儿照护驿站课程》获市级推广,并得到国家计生协肯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现部门联动。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及局分管领导牵头的“幼有善育”工作专班,高标准统筹推进县幼有优育服务工作。将幼有优育工作纳入《象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同时列为县对部门、镇乡(街道)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制定并下发了《象山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建立了象山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沟通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出台《象山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项资金,落实儿童早期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开展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项目(驿站建设及运营、家庭养育小组活动、入户指导、养育风险筛查等),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支持环境,增强婴幼儿养育人养育照护技术和技能,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

二是强化资源统筹,落实场地保障。依托现有托育机构(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活动室、小区物业用房等场所,建立独立型、综合型、协作型的婴幼儿照护活动场所,截至目前建成婴幼儿驿站68家,社区托4家,实现县域内乡镇的全覆盖。其中塔山社区于2019年接受国家卫健委妇幼司对我县社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调研,获得高度肯定。县教育局建立点对点指导机制,设立18个乡镇早教指导站,为未入托的孩子及家庭提供专业的幼儿教育指导,2023年累计开展时早教入户、入村活动160余次。定塘中心幼儿园的“早教入村”项目获宁波市绿色教育实验学校特色项目。

三是探索最佳路径,优化服务内涵。建立由县(县妇幼保健院)、乡(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点)三级网络服务体系。组建由儿童保健医生、托育机构老师、村(社区)健康指导员及志愿者组成的260余人的家庭养育“护伢儿”互助型指导团队,开展养育小组活动及养育风险筛查。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指导团队成员的职业素养、婴幼儿保教能力及婴幼儿照护技能,提高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实践能力。在宁波市首届托育机构保育员技能大赛中1人获“十佳之星”,2人获 “岗位能手”称号。实施《象山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千场派送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家庭养育小组活动、亲子游戏、育儿课堂和入户随访等形式,促进婴幼儿运动、认知、语言、情感、社会行为等能力发展,增强家长对婴幼儿照护的意识和技能。近年来,实施婴幼儿养育照护活动约1000场,入户指导2696次,惠及家庭3126户。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提案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服务网络建设,建立“优育”联盟圈。强化部门协同,构建由3家医疗集团+8家幼教集团+所属村级指导员为主体的联盟团队。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象山县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成立县儿童早期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儿童早期发展项目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医疗健康集团和幼教集团专家组成。镇乡街道落实属地责任,推进村(社区)婴幼儿照护驿站建设,充分利用乡村农民会所、妇女儿童驿站、幼儿园等场所组织开展家庭养育小组活动,重点对农村失独家庭再生育及困境婴幼儿提供不同形式的关爱和帮助,实现“家门口”的儿童早期发展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儿童早期发展经费投入,保障项目高质量完成。

二是深化“医育养”融合,构建“优育”生态圈。全面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医育养”融合,建设5家“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与托育机构合作,开展订单式签约服务,托育机构签约率达100%。实施国家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深化家庭养育指导,持续开展婴幼儿照护千场“进农村”活动,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优化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和评估标准,确保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服务质量。迭代升级“智慧妇幼”平台,建设“政府端、机构端、家长端”模块,归集托育机构、社区驿站、养育照护小组、家庭托育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等资源信息,实现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资源布局监控“一张网”。

三是强化宣传报道,营造“优育”氛围圈。充分利用基层公共卫生、计生联络员等基层网络人员广泛发起宣传活动,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为载体,对开展的婴幼儿照护小组活动进行深入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抓好典型示范引领,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示范创建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整体水平。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王静静,联系电话:89387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