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陈春静委员:

首先感谢你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你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县医院护工队伍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通过专题调查研究,并加强与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沟通和协商,现将办理情况和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护工管理

自政府倡导医院后勤社会化管理以来,医院护工由医院委托第三方代为招聘管理。护工上岗后由医院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以及病区护士落实相应管理任务,共同参与护工在岗期间的培训指导工作。

二、护工考核

日常考核以病区护理监管督导为主,临床医护人员指导护工做好各项陪护工作,发现问题后及时对护工指导并反馈给护工管理人员。月度考核由护理部联合总务科、院感科、病区护士长、家政公司开展,分别从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病房整洁、劳动纪律、仪表仪容、院感防控、节能安全等维度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护工收费

护工护理收费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价格水平由市场决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医院护工应当与住院病人或其委托人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违反病人意愿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自2023年10月在微信公众号上线“优享照护”服务以来,县内住院陪护主要为特重、一类、二类、三类等类型,收费分布在150元-280元之间。

限于护工工作特点、群众认知等问题,我县护工队伍稳定度仍有待提升,存在人员招聘难、待遇增加难、质量提升难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人社局就护工管理制度、培训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继续提升我县护工队伍素质和稳定性。

一是不断完善医院护工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范。持续加强护工队伍建设,开展护工人员培训、指导和考核,确保各项制度和规范落到实处。加强对家政公司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合同约定责任主体,建立家政公司黑名单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及时进行通报。

二是切实维护护工权益。县人力社保局继续将养老护理员列入我县紧缺工种目录,对2023年底前取得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技师继续进行补贴,直至满3年;对2024年取得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技术技能等级证书人员一次性补贴1万元、2万元。

三是规范收费标准。积极向上争取,从政府层面不断完善护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如护工准入制度、护工收费标准等,让规范和标准化管理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引导家政公司,在病人或其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开展多样化护工收费服务。

再次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蒋志丹,联系电话:18888642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