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象山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形成《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比分亮实绩、奋勇争一流”积分制绩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信函或者电话形式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105号
联系电话:0574-65716110
联 系 人:桑飞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比分亮实绩、奋勇争一流”积分制绩效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xx月xx日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比分亮实绩、奋勇争一流”积分制绩效考评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建强综合执法领域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建立较为完善的积分制绩效考评体系,明确考评指标、量化评议得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公开透明、分类考评的原则,运用加扣分明的评价机制,力求做到考评反映真实绩效,营造“比分亮实绩、奋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二、考评对象
除县管干部外的全体在编在岗干部,县管干部参照县级规定为准。
三、考评内容
(一)个人考评
个人绩效考评主要以干部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评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根据岗位不同,细化“6+1”考评领域,涵盖学习教育、市县考核、执法办案、信息报送、创先争优、急难险重和纪律作风等方面。
1.考评指标
(1)学习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应知应会知识学习等干部日常学习情况,以及省市县各类演讲、培训、比赛等参与主动性,提高政治思想教育、专业理论水平等综合素养。
(2)市县考核:各单位及时梳理考核事项,通过定期通报,层层压实市对县、县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力争年度考核争先进位。
(3)执法办案:对执法人员个人执法质效进行综合评定,包括案件办理、执法练兵、执法效果、信访处置、线上执法率五大项。其中,重点强化案件办理考评,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每季完成6个一般程序案件,未完成的,取消当季本项加分资格;下达《2024年度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办案目标表》(附件3),定期开展日常晾晒,作为重要考评依据。
(4)信息报送:包括各单位对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干部对本单位信息宣传稿件以及各类数据报表的规范报送。
(5)创先争优:包括中层赛马、点赞表扬、先进争取、金点子等创优工作,经审核后予以得分,不设上限,必须附支撑材料。同一项目不叠加计算,只加最高得分。
(6)急难险重:包括各类局派挂职、应急任务,要求积极响应、主动报名、高效完成。
(7)纪律作风:包括违规违纪、内务管理、会风会纪、资产管理等情况,强化队伍管理工作。
2.考评计分
一般干部个人分数=个人基础分=7项指标总和。
机关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主持工作)分数=个人基础分+集体分数*0.5;目前我局有5支派驻中队正式在编干部仅1名,且均为中队负责人,在该现状改变前,5名中队长分数=个人基础分,不累加集体分数(集体分数定义见下文)。
机关各科室、中队副职分数=个人基础分+集体分数*0.25。
专职岗(如信访、办案、宣传材料等)考虑其岗位性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其日常工作量采取减量模式,在统计数据时按其工作量的35%计分。
(二)集体考评
各单位绩效考评主要以单位的日常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考评各单位中层负责人统筹安排工作能力,以及干部的团队协作能力等。
1.考评指标
学习教育、市县考核、执法办案、信息报送、创先争优、急难险重、纪律作风等7大方面(同“个人考评”)。
2.考评计分
集体分数=在编干部个人基础分总和/在编干部总人数。
四、考评办法
积分制绩效考评工作由局积分制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评计分
为进一步打通管理与执法岗之间的比较标准,以一个简易程序为1分的基准,实行加(扣)分时计分。
(二)考评周期
考评结果一般按月统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各科室(中队)请落实专职联络员负责每月24日前填写《2024年度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分制绩效考评统计表》(附件4)相应表格并上报至各汇总人。各汇总人根据业务内容及联络员上报情况填写《2024年度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分制绩效考评统计表》相应表格,于每月26日前上报至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积分排名情况将于每月5日前在局工作群、公示栏晾晒。
(三) 结果应用
1.个人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干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岗位交流等的主要依据。个人绩效考评月排名靠前的,提出岗位交流意愿时局党组优先考虑;月排名位于全局后5位的,一般干部由其单位中层负责人口头提醒,中层干部由分管领导口头提醒;连续两次的,一般干部由分管领导谈话提醒,中层干部由政工领导谈话提醒;连续三次的,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且原则上不得参与当年度评先评优。谈话提醒记录表(附件5)于每月10日前上报至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单位考评每季排名位于全局前2名或后2名的,可在先进职工和先进干部名额上进行调整;连续两季度位于全局后2名的,所在单位中层负责人向局党组提交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积分制考评制度,是加强日常管理,正确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管理监督、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效能、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所有干部要认真领会,提高认识,努力取得最佳的成绩,更要强化团队意识,在自身进位的同时也为本单位创先争优。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局积分制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同志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考评日常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派驻中队要把开展积分制绩效考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有序推进。
(三)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实绩积分制考评制度是干部考核制度建设的重点。按照简便易行、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推进。
六、附则
(一)集体、个人年度积分制绩效考评得分占70%、年度民主测评占10%、领导班子评分占20%。
(二)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由局积分制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建强综合执法领域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推进全面科学合理评价我局执法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
三、制定文件的依据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象山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拟对全局各执法人员以积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五、起草情况
2024年,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公《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象山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1日起草形成了《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比分亮实绩、奋勇争一流”积分制绩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各部门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比分亮实绩、奋勇争一流”积分制绩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6月1日至7月1日在网上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