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4380/2024-164442

组配分类

镇乡(街道)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文化

成文日期

2024-06-19

发布机构

新桥镇

来 源

新桥镇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新政〔2024〕22号

关于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根据省市关于宗教中国化场所建设要求,结合我县部署开展“最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经讨论决定开展新桥镇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全面整治行动。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督导场所按照6S(“清理、整顿、清洁、清扫、安全、素养”)要求,落实专人进行定置管理。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常住人员、义工团队等力量,或以雇佣帮工等形式,对场所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整治。一是全面清扫、清洁。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每日地面清扫,定期对宗教设施、门窗、桌椅等物品进行清洁,持续保持环境卫生处于整洁、清爽的状态。二是全面整理、整顿。对场所内各类物品进行整理区分,依规定位摆放整齐,并加以标识。及时清理殿堂四周、走廊、楼道等地的物品,设置专门杂物间存放,保持通道通畅,营造整齐、美观的工作环境。三是加强整改、整治。根据5月底发放的安全生产检查反馈表,落实专人负责,特别强调线路老化、电线乱拉乱接并裸露、线路未套管、消防器材未配备到位等问题,开展全面整改。四是全面提升管理素养、安全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考察活动,提高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人士思想认识,开阔管理组织人员的视野。重视安全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7月中旬)

二、开展人文环境提升行动。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合理规划布局活动空间,开展绿化美化行动,突出空间形态、舒适有序、绿色生态、智慧人文等要素。一是规划整体设计方案。梳理场所及周边区域的历史变迁和文化传承情况,根据场所现状和发展方向,聘请专业设计公司,建立场所整体的规划设计方案。明确宗教活动区、文化传承区、服务接待区、生活生产区、宣传教育区等功能区块。二是提升现有绿化区块。充分考虑平面绿化与垂直绿化、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长期绿化与现实需求相结合,清理场所内现有绿化区域的杂草杂物,针对绿化带覆盖物缺失、黄土裸露等情况,按照高低搭配、稀疏有别、错落有致要求,通过铺设草坪、修剪树枝、补种绿植等方式进行改造提升。购置花卉、盆景等绿植在场所内摆放,进一步扮靓场所。三是改造闲置地块、房屋。盘活存量土地,对场所内的闲置地块进行平整,根据土地性质,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或种植蔬果合理有效利用。特别是零散边角地块,因地制宜打造小而美的小品景点。支持场所修缮改造闲置房屋,通过建设图书室、普法室、茶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方式,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1月底前)

三、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按照“治乱点疏堵点、攻顽疾除根源、建机制管长效”工作思路,从治理上出重拳、管理上谋创新,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一是结合日常管理。各场所在采取综合整治提升的同时,要结合日常巡查、平安检查等时机,及时传达整治提升的要求,指导场所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二是发挥信众力量。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在宗教团体的指导下,建立卫生监督员、文明监督岗等信教群众自治组织,对不文明行为开展常态化纠察,推进环境卫生治理逐步从政府督导向场所自治管理转变。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建立环境卫生“红黑榜”曝光榜”,定期对整治不到位的场所进行晾晒曝光,积极探索管用实用的长效监督机制。(长期坚持)

四、开展年度评比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实际行动推进美丽场所建设,开展“美丽宗教场所”“美丽民间信仰点”评比活动。此活动针对10家宗教场所,35家已登记民间信仰点。(12月底)


附件:新桥镇“美丽宗教场所”“美丽民间信仰点”评分标准.docx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