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4372/2024-167103
镇乡(街道)文件
乡镇街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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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墙头镇
墙头镇
通知
主动公开
墙政〔2024〕34号
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扎实有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是我镇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级“三资”监管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村级组织一届内审计不少于两次”的要求,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象山县镇乡(街道)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操作指南》要求及村级“三资”管理有关规定,决定继续实行村级“三资”定期审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级“三资”审计的任务和重点 任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核算及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规范性、正确性以及资金运作的安全性、时效性、准确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核检查,提出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和内控机制、保证资金安全的建议和措施,增强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的不断提高。 重点:(1)“三资”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是否严密合理并得以执行。(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规定,报支的原始凭证是否达到完整、真实、合法。(3)资金财产的真实性、安全性。(4)资金往来及各项借款是否符合规定。(5)土地征用费。(6)各项建设工程。(7)各项承包合同、租赁协议的执行情况。(8)村干部误工报酬是否符合规定。 二、审计范围及时间安排 审计范围:根据“村级组织一届内审计不少于两次”的时间安排,审计三年内的财务收支情况,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经济合同、资金财产、银行存款等。 时间安排:(1)2024年度:舫前、溪里方、岭下、雷港、洋北、凤泉(2021-2023,3年),下沙、上沙(2022-2023,2年)。 (2)2025年度:方家岙、塔岭、大溪蒋(2022-2024,3年),墙头、七里亭、蔡家岙、亭岙、黄溪(2023-2024,2年)。 三、有关要求 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1)各村要认真执行村级“三资”定期审计制度,村班子尤其是村主要领导要积极配合镇审计人员工作。 (2)村级“三资”审计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监事会及村民代表审计监督作用。 (3)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班子要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好这项工作。 (4)全体参与审计的同志们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审计业务水平,认真执行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联村干部要积极配合搞好这项工作。 (5)各村要对内审组所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并与村主要干部考核挂钩。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