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393/2024-163670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县人才公寓B组团(丹桂花园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象审公告〔2024〕1号)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象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4日至12月30日,对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置业)负责建设的象山县人才公寓B组团(丹桂花园二期)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象山县人才公寓B组团(丹桂花园二期)工程根据(象发改备〔2017〕138号)组织实施,位于丹河路北、来薰路东,总用地面积4708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539.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总投资80342万元,其中:建安投资38055万元、设备投资1461万元、待摊投资40826万元。工程计划于2018年3月1日开工, 2020年11月27日竣工,合同工期1000天。实际2018年3月21日开工,于2021年9月30日竣工,实际工期1290天,工程质量经验收为合格。

(二)工程实施情况

项目由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集团)下属子公司城投置业实施,由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2010年与一期工程同时直接委托设计)合同价504.64万元;监理经公开招标由宁波至高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394.88万元;施工经公开招标由浙江金能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29358.08万元;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太阳能及空气源工程等均按政府采购办理;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分别委托行业单位实施。

(三)工程总投资审计情况

工程送审总投资783023786.8元,其中:建安投资374978064.2元、设备投资17319559.87元、待摊投资390726162.73元;经审计审定为781044596.80元,其中:建安投资373289364.20元、设备投资17319559.87元、待摊投资390435672.73元;多计1979190元,其中:建安投资1688700元、待摊投资290490元。

截至2023年10月底,累计支付766006339.03元,其中:建安投资支出360224722.37元、设备投资支出16142868.23元、待摊投资支出389638748.43元。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建设前期审批等手续较齐全,工程财务资料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除工程主体设计业务(2010年设计)发包未招标外,施工、监理等招标及采购均按规定执行,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总投资控制在概算内,但也存在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造价1490065元。

1. 多计房建工程1347359元。工程结算造价经县城投集团审核送审为337443682元,经审计为336096323元,多计1347359元,主要是多计土建工程1076982元、电气及给排水工程178681元、消防暖通及抗震支架18058元、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73638元。

2. 多计配电工程142706元。由象山县电力实业公司实施的小区配电工程送审结算造价为19743665元(其中:公变配电工程为15799093元、专变配电工程为1900021元、10KV进线工程为2005222元、电力通信进线工程为39329元),经审计为19600959元,多计142706元,主要是多计公变配电工程造价118007元、专变配电工程造价641元、10KV进线工程造价24058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290490元。送审待摊投资中监理费以签约合同价3948841元计入,这不符合监理合同有关以施工建安中标价为计费额计算的约定,经审计监理费为3658351元,多计290490元。

上述(一)多计工程造价1490065元、(二)多计待摊投资290490元等问题,与《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二十二条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标准和支出责任,不符合合同协议的支出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和第三十一条有关竣工财务决算应当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的规定不符。城投置业应据实核算多计或少计的工程投资额,并按规定调整有关财务账目。

(三)多付配套设施建设等费用198635元。

1.已付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配套设施建设及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5151006元,按收费文件规定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建筑面积计算应付4960059元,多付190947元。

2.已付浙江象荣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有线电视配套建设费529000元,按收费文件规定的实测建筑面积结算为526355元,多付2645元。

3.已付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通信管线系统工程建设配套费888292元,合同约定按实测最终面积结算为883249元,多付5043元。

上述合计多付配套设施建设等费用198635元,审计指出后,城投置业已收回。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象山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已调整多计或少计的工程投资额,并调整会计账目。对其他问题已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