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象建物责改通字〔2024〕第014号)

金布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单位于 2024年5月13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在6号楼退红空间处挖掘板砖,存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场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公共利益,业主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求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业主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现责令你单位(你)对以上问题立即改正,并于2024年6月1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单位。

途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联系人:   张文国 、蒋善龙    电话:89387582  

地  址:   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2号楼4层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