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兰园幼儿园

幼儿园名称:象山县兰园幼儿园

幼儿园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南河路381号

办园性质:

本园由宁波市象山县教育局举办,经宁波市象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宁波市象山县教育局。本园为实施3年制幼儿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并兼设托育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办园宗旨:

本园自2019年9月开园以来,以“抱朴守真,圆润共生”为办园理念,努力打造一所崇尚自然、友好共生的幼儿园。凭借滨河而建的地理优势,幼儿园以“亲亲南大河”为拓展性课程,培养亲自然、爱探究、善表达、护生态的儿童。倡导儿童与他人、与自然、与世界和谐共处、相生相长,让儿童在游戏、探究、体验中快乐生活、生动学习、健康成长!

办园规模:

本园是一所省四星级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6922平方米,建筑面积3826平方米,绿化面积174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1876平方米,按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拥有12个班级规模,幼儿园面向象山县丹西、丹东街道片招生。幼儿园环境优美宜人、布局精心合理、功能用房齐全、设施设备完善,能充分满足每个孩子生活、游戏、学习的需要。

内部管理机制:

幼儿园实行党组织领导的园长负责制,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幼儿园党组织全面领导幼儿园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园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园长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在幼儿园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幼儿园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幼儿园的保教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机构设置:

幼儿园依据规定,设置园长室、副园长室、总务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园长主要负责幼儿园全园工作。

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教育教学、教科研、师训、行政办公室等工作。

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党建、安全、卫生保健、食堂管理等工作,为一线提供服务和保障。

总务处主要负责幼儿园的基建、维修、膳食管理,为师生服务,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招生范围:

幼儿园面向象山县丹西、丹东街道片招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入学条件2至6周岁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