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物资装备储备是防汛防台应急处置的重要保证。从前期的检查情况来看,各镇乡(街道)物资装备储备大多数不到位,为此要求各镇乡(街道)和水利、交通等县级有关防指成员单位,对照《关于切实加强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的通知》(象防指〔2020〕3号)文件的储备标准,同时考虑财政资金压力,建议采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储备力度。其中,防汛麻袋、雨衣、雨鞋、手电筒、安全帽、救生衣、行军床、铁锹等采用实物储备,避灾安置点的生活用品采用协议储备,砂石、木桩、挖掘机、运输车等采用社会储备。
请各镇乡(街道)和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于7月31日前将《防汛防台物资装备储备清单》报县防指办。
象山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郑子煊,电话:15805849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