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1753tyjr/2024-16431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7-16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 源

办公室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退役军人局发〔2024〕3号

关于开展“八一”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发扬我县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进一步营造拥军崇军浓厚氛围,要求各地各部门开展“八一”前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

7月25日—8月1日

二、慰问对象

(一)驻象驻训部队;

(二)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三)退役军人困难家庭;

(四)现役军人家庭;

(五)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现役(退役)军人家庭;

(六)三代军人家庭、一门(直系三代)3军人以上等家庭;

(七)其他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

三、工作安排

(一)县本级走访慰问

一至五类走访对象代表。

(二)县级各部门走访慰问

1.结对共建驻象部队;

2.本单位退役军人。

(三)镇乡(街道)走访慰问

1.结对共建部队及驻训部队;

2.本单位退役军人;

3.上级走访慰问对象以外的二至七类走访对象。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八一”期间对现役、退役军人和广大优抚对象进行走访关爱,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各镇乡(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措施,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确保走访慰问不漏一户、不差一人。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送慰问信(立功喜报)、送慰问物资等活动,为退役军人送上“一声节日问候”,让军人在建军节来临之际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三)用心关怀,营造氛围。在走访慰问中,要广泛征求现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部队需求、慰问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慰问相关事宜咨询优抚褒扬纪念科,现役军人慰问相关事宜咨询双拥科,如有优秀典型事例请及时上报局办公室。


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