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象山县委关于建立中共象山县投资促进中心(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等党组织及周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县委干〔2024〕50号)
经研究,决定:
建立中共象山县投资促进中心(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由周峰、胡赛红、何慧敏、张孔习、尹燕、谢汉阳同志组成,周峰同志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