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449/2024-164152

组配分类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7-23

发布机构

县渔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县渔业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XSD65-2024-0104
文件编号 象渔发〔202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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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本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原象山县海洋于渔业局、原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制定发布的其职能划归本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已过时效、已有新文件替代或与上位法抵触的规范性文件11件。现经局班子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凡列入废止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适用,但仍作为处理当时历史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docx

象山县渔业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  

象山县渔业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