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墙头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郑立宏等代表:

首先十分感谢你们一贯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镇统一管理墙头、溪里方、方家岙三村路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设施运维管理质量是关系村(居)民生活品质的民生实事。镇党委、政府历来非常重视辖区内村(居)民的实际生活需求,一直不断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品质。目前,镇区路灯统一管理路段主要以乡道、未纳入县管的县道,以及中心镇区市政道路为主,村道配套路灯实行各行政村自治管理。我镇路灯设置采用统一规格,高度8米,既为了方便管理,又可降低后期维修成本,但是对道路宽度、两侧杆线高度、农房间距等基础均有一定要求。溪里方和方家岙村大多村道为巷弄,不便于高灯安装条件,更适合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配置路灯,各村可通过加强村庄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路灯使用寿命,减少后期运维成本。后期我们也将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公共设施运维管理的新模式,以期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质量。

最后,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