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示单〔2024〕16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02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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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示单〔2024〕1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和提示单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汲取事故教训,时刻保持高度警醒,紧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场所、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举一反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附件:浙江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示单〔2024〕16号
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