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47号)有关规定,经申请受理和现场审核,确定下列机构为象山县拟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建议名单,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县医保经办机构反映,电话:65762393 65767770。
附件:象山县拟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建议名单
象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
象山县拟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建议名单
性质 | 机构名称 | 提供服务方式 | 服务区域 |
医疗机构 |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丹东分院 | 入住机构护理 | / |
医疗机构 |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贤庠分院 | 入住机构护理 | / |
医疗机构 |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定塘分院 | 入住机构护理 | / |
医疗机构 |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石浦分院 | 入住机构护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