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象山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部署,2023年10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中旬,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县政务服务办公室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  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党组(2024年2月因机构改革更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营商环境办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坚持动态管理,结合党组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定期研究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坚持立行立改,巡察组反馈的及巡察期间提出的30条问题,28条已整改完成,2条正按照时限抓紧整改;制定的7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1条,2条措施正在抓紧推进;先后印发出台制度9项,累计召开相关会议10余次,开展批评教育2人次。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应进必进”政策未完全落实问题的整改。一是推进实施内资投资旅行社、动物诊疗、烟草专卖等行业准入准营“一件事”16项,材料精简率40%以上,办事效率提升85%以上,累计办理“一件事”2418件次。二是创新实施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行业经营“一类事”改革,累计办理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行业经营“一类事”3件次。三是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事服务场所搬迁已纳入县政府关于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商会大厦集中办公计划,于2025年底整体入驻实现“最多跑一地”。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扣党的方针政策和重点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同时,结合重点工作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增值化服务、公共资源规范交易等各方面做好研究部署,截至5月份先后组织“第一议题”学习4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35条。

(3)“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2024年县营商环境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截至7月份累计召开中心组党组理论学习会议8次,集体学习研讨3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干部理论学习15次,安排专题交流发言2次。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浙江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作为领导班子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二是2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落实2024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任务,做实规定工作。

3.关于“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问题的整改情况

(5)“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存在堵点”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公用事业服务提升行动,聚焦电力和燃气业务开展轮岗培训12次,线上课堂4次,业务月测5次,全员通过率100%,截至7月份累计办理水电气网业务4万余件次。二是全面优化燃气业务办理流程,今年5月燃气业务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县域全覆盖,截至7月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累计办理燃气业务705件次。三是对接电信公司,明确办理方式,正在入驻中。

(6)“数字赋能改革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象山县政务服务办件预警处理及结果应用机制》,明确规范政务服务办件数据预警方式和超期件处置方式。二是全面应用宁波市办件超期预警平台,根据省市通报超期明细督促部门核查处理。1-5月份超期受理87件,超期受理率0.01%,位居全市第二;超期办理37件,超期办结率0.00%,位居全市第一。

(7)“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梳理基层“一件事”服务清单13个,制定出台《“一件事一次办”基层办事指南(适老版)》,累计印发投放500本。二是在全县18个镇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咨询服务专窗,发放基层办事指南供企业群众阅览。

(8)“中介机构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象山县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并把考评结果与中介机构年度信用考核相结合。二是开展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摸近三年涉企中介行政审批类403家、公共资源交易类107家、监管服务类467家、其他服务类219家等中介机构服务情况。三是强化中介机构“三色令”管理,累计对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勘测设计等13家中介机构发布中介机构“三色令”警告14条次。四是对某社区项目的设计、全过程咨询单位作出黄牌、红牌警告处理。联合相关部门完成对某校迁建工程参建方的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移交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9)“工程招投标监管不够严”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招标文件备案流程图、评标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从业人员若干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二是建立健全违法线索移交机制,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点对点交流,对移交的3个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三是拓展围标串标行为发现渠道,对发现的3起线索进行调查分析。四是废止《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若干规定》《象山县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预选承包商库管理办法(试行)》《象山县定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象山县村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0)“政府采购文件审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满足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条件的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二是制订“3+X”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增加财政采管办、行业专家和相关纪检审计部门的不定时审核或论证。三是组织干部参加政采云线上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水平。四是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工作履职不到位的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政务服务水平”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对基层政务服务指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4月召开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工作座谈会,现场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文件,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调研全县18个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出意见建议12条。二是基于市级“基层便民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行标准化宣贯实施一体化,编制《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试点便民服务手册》,涉及13条标准规范。

(12)“窗口设置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一是合理优化窗口设置,调整原综合执法窗口统一纳入住建综合窗口;取消社会民生事务办理区专设交通运输专区。二是合理优化24小时自助办理区,及时维修故障设备,和公安部门对接升级身份证自助办理设备。三是在中心大厅一楼、三楼设立办事休闲区,结合窗口办件量和业务职能,实行免费打印、免费邮寄、免费代办、免费饮水等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3)“政务服务‘好差评’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各相关部门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因系统故障出现差评的以工单方式向省、市政务好差评相关部门反馈并得到解决,持续做好向上沟通工作。二是每季度出台全县各部门“好差评”工作情况通报,并督促差评较多的有关部门加强整改优化。三是今年以来多次上门走访各分中心及差评较多单位,完成全县各部门差评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工作。上半年初次差评件47件,同比减少22件,政务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专题组织学习《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提高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和用车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格遵守和执行租用车辆管理规定,按要求进行车辆租赁,并安排专人负责公务用车报批、用车结算等相关事宜。三是健全公务用车台账资料和报销凭证,确保记录全面准确,报销合理有据。

(15)“差旅费报销不合规”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财务经办人员及财务审核人员做好每笔报销凭证的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学习教育,加强财会监督、差旅费管理等方面文件学习。三是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开展“浙里报”系统操作,实现线上审批和线上报销审核。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工程交易费收取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交易服务费收缴系统升级,新增交易服务费线上收取功能,实现明细查询、操作流程更便捷。二是分阶段催缴历年中标企业和建设单位交易服务费,逐步完成剩余交易服务费催缴工作。

(17)“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制定完善单位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等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类财务使用申请流程和支出审批流程,规范和加强报销凭据审核。

(18)“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梳理2019年以来所有的合同档案,对合同盖章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合同不规范问题向各科室进行通报,并督促合同经办人加强审核把关。二是所有合同经聘用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单位内部实行多级审核制度,所有合同实现合规合法签订。

(19)“财务日常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差旅费管理等方面知识学习,提升综合财务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对财务记录的管理,确保财务账目记录准确无误,凭证记录齐全清晰。三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日常财务的规范操作。

(20)“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开展固定资产盘点登记,统一粘贴资产标签卡片,加强日常妥善保管和维护。二是做好日常督促提醒,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抓实抓细。三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盘亏风险。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21)“工程交易费、罚没款收缴流程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工程交易费、罚没款月对账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和财务每月对上述款项进行核实,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建成工程交易费收缴系统,实现线上收缴闭环。三是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独立核算”问题的整改。一是5月份新招录一名事业编财务会计,加强财务专业人员配备。二是因机构改革,县政务服务中心待事业干部完成人员转隶调整及账户开立后实行独立核算。

(23)“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各科室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梳理,针对薄弱环节和潜在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同步加强日常纪律监督和廉政谈话7次。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警示案例学习,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培训,增强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和反腐败能力。三是完善招投标、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等机制,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规范招投标业务流程。

(三)履行党建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24)“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出台《2024年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强化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从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三个方面经常性地开展提醒自查。三是今年2月、5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落实202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5)“窗口党建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机关党总支及其下属各支部委员出缺补选通盘考虑,统一向县直机关工委请示补选事宜,避免一支部一请示现象。今年5月完成党总支及下属各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减少补选频次3次。二是严格落实“书记账本”制度,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对账表,围绕“书记账本”开展对账检查3次。打造“象政务·心服务”窗口党建品牌,推动机关党建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26)“支部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依托《象山县机关党建质量评估体系体实用用手册(2.1版)》,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安排各支部组织委员专人记录,提高会议记录质量。每季度指导党务干部围绕基层党务工作实操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已开展各类指导培训4次。二是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窗口党员示范岗带头作用,评选产生孙茂芳式优秀共产党员9名。

2.关于“干部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27)“职级晋升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组织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条例规定,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的政策意识和程序意识。同时,组织相关干部通过参加“组工讲堂”、科室自学等进行专项学习,认真落实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相关干部职级晋升等严格落实酝酿动议、民主测评、党组票决、公示等程序,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档案归集等工作。

(28)“面向窗口工作人员的正向激励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党建带群建,依托党总支、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支部学习、主题党日、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参与朗诵、征文、微型党课、气排球比赛等机关职工文体活动多次,丰富窗口干部职工生活,加强窗口干部管理和团队凝聚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分管领导与联系窗口负责人每月开展常态化交流,提升廉政意识和服务水平。监督管理科、综合科每周定期与不定期对窗口表现突出或有特殊需要的窗口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给予鼓励和帮助。高度重视窗口人员反馈意见和困难并加以解决,共同推动窗口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三是继续开展考核评优等工作,加强绩效考核,开展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政务礼仪等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29)“中层干部任免公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现已在干部任免公示样表中写明派驻纪检组、县委组织部等单位举报电话,进一步明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通告的第2个工作日起算等规定。

(四)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关于“对巡察反馈的‘保证金清退不及时’的问题的整改。

(30)“招投标保证金清退”问题的整改。一是逐笔登记造册,分析投标保证金款项来源、金额、未清退原因等,对能清退的投标保证金逐笔进行清退,对于因违标等无法清退的投标保证金在宁波市财政局网站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期满后仍无人认领保证金,经党组会议决定上缴国库。三是根据县财政局统一规定,于2020年3月起取消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目前不再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监管。

下一步,县营商环境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完善相关佐证资料,形成工作闭环,持续提升整改质效。二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通过巡察整改不断加强各类问题源头治理,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长效机制。三是持续加强成果运用。以县委巡察整改为重大契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解决巡察发现问题作为强化作风建设、化解风险隐患、推动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为营商环境办加速奔跑、后发赶超增添强劲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65733505(8:30—11:30,13:30—17:00);单位地址:宁波市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象山县营商环境办综合科302室;电子邮箱:lcq65@126.com。

中共象山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党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