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审计局审计报告(象审财报〔2023〕20号)等审计结果文书于2023年10月19日收悉,整改期限至2023年12月17日。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根据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专题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审计反馈的5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细化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审计反馈的5个问题中,我乡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2个。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已整改的问题:
1.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审计整改情况:经审计指出后,我乡严格按照《象山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象山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3年版)并明确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象财采〔2022〕644号)第二条“采购单位应根据单位的各项支出安排和采购需求,编准、编细、编实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或调整,并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无预算不得采购”的文件要求,及时完成《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表》编制。今后,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对乡财政的管理,坚决做到对标对表,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部分收入未上交乡财政
审计整改情况:经审计指出后,我乡分别于2023年9月13日、9月27日将高塘岛乡会计核算中心利息收入7.43万元和其他收入27.86万元,合计35.29万元上交高塘岛乡财政所。今后,我乡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七条有关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正在整改的问题:
1.个别收入未应收尽收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情况:经审计提出后,我乡积极对接象山南田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收取相关费用,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催讨到位。今后,我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五条有关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的相关文件规定,应收尽收各项收入。
高塘岛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