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郭阿宝、刘旭、郑建挺 |
机构职能 |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 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下设3个执法中队: (一)一中队(危化中队) 负责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受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石油、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七张问题清单”相关工作。 (4)承担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负责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5)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和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 (6)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配合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7)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8)承办局、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二中队 主要职责: (1)协助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工矿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 (3)承办局、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三中队(事故中队) 主要职责: (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案件查处、跨行业执法的组织协调。 (2)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事故举一反三、整改落实、责任落实的指导督促工作。 (3)负责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及行政处罚。负责工矿商贸安全事故分析研判。协助开展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牵头组织或参与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大综合一体化双随机执法检查除外)。 (5)承办局、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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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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