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4372/2024-169839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成文日期

2024-09-06

发布机构

墙头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聘请鲍梅素等14位同志为墙头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途径,增强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力量,形成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共治格局,根据《象山县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经镇食安办提名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推荐,决定聘请郑梅等14位同志为我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附件:1.墙头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名单

2.墙头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附件1

墙头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曾任职务或目前身份

联系电话

1

鲍梅素

县人大代表、医生

158******96

2

王坚刚

县人大代表

139******34

3

蒋士林

镇人大代表

159******24

4

郑  梅

镇人大代表

159******89

5

蒋小建

村干部

136******62

6

胡文雯

护士

135******74

7

周吉右

种粮大户

136******38

8

伊永丽

学生家长

182******86

9

李常珍

学生家长

158******46

10

张亚丽

学生家长

138******26

11

孙惠荣

学生家长

137******83

12

鲍运英

学生家长

152******88

13

童春兰

学生家长

182******12

14

王桂霞

学生家长

135******91

 

 

附件2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科普知识以及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

二、协助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反映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向镇食安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反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及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情况。

五、反映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