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1753tyjr/2024-16791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11-28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 源

办公室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退役军人局发〔2024〕8号

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象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全日制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经费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

根据《宁波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意见》(宁动联〔2018〕1号)文件精神, 2024年度全日制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经费由县财政局下拨到各镇乡(街道)财政所,资金由本年度预算安排的“2080805义务兵优待”科目“义务兵优待金”项目列支,经济分类编码为509,下达金额详见附件。

各镇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要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事务局下拨的2024年度全日制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地把奖励金以社会化形式发放到2024年度入伍人员家属手中。同时,请各地将上述人员银行发放清单复印件于2024年12月30日前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联系人:吴佩佩,联系电话:15958289865)。


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象山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