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9 08:52 信息来源:象人社〔2024〕70号 浏览次数:

BXSD13-2024-0004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wps

          2.现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wps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