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XSD13-2024-0004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wps
2.现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wps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