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来薰路(滨海大道至横大河)道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1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来薰路(滨海大道至横大河)道路新建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宁波象山大目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凯鑫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2月1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象山县大目湾新城,道路设计起点南起已建来薰路大目湾段(桩号K0+000),设计终点北至已建滨海大道(桩号K1+481.46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组成。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项目占地面积6.7909hm2,其中永久占地5.4486hm2,临时占地1.3423hm2。
本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总量为10.99万m3,其中挖方3.31万m3,填方7.68万m3,借方6.33万m3,余方1.96万m3。余(弃)方外运至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工程总投资为1129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204万元。
工程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建设,2026年7月建设完成。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