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重大行政决策项目量质双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规定,象山县渔业局研究制定了《象山县渔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2月5日至3月7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491552878@qq.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象山县渔业局大楼715室,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张婷婷,联系电话:17275920092
附件1:象山县渔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象山县渔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象山县渔业局
2025年2月5日
下列事项录入象山县渔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科室 | 决策依据(法律政策等文件)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象山县海洋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换代改造 | 象山县渔业局 | 县渔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 | 《浙江省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浙江省海洋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换代改造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31日 |
我局拟将“象山县海洋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换代改造”列入《象山县渔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草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该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党委、政府部署,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海上防灾减灾能力,按照《浙江省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配备现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换代改造。
渔船定位系统是船检要求配备的必要通导设备,北斗船载终端具有导航定位、船舶监管、应急救援等作用。目前,北斗船载终端换代升级工作已纳入我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浙江省在苍南、平阳、瑞安及岱山等四个县(市)共 2500艘渔船进行更新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解决渔船定位、预警等问题要求,在2025年底前,完成全县2520余艘渔船渔船北斗船载终端换代改造工作,利用北斗三代技术,实现“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船位动态监管。
三、出台决策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换代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海经执发〔2024〕2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4〕114号)《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象政发〔2024〕1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依据《国内海洋渔船检验技术规范相关条款实施要求》、《浙江省国内海洋渔船检验技术规范实施指南》等,结合象山县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配备现状,在象山县范围内实施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换代改造,满足“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定位要求,具备自主供电功能,具备人工一键报響和终端拆卸、落水自动报警功能,数据须全部接入“浙渔安”平台。 1.定位定位要求:北斗船载终端支持定位回传时间间隔不大于5分钟,须满足“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定位要求。 2.供电要求:具有自主供电功能,在无船电情况下定位信息回传功能持续时间不少于5年。 3.报警要求:具有人工一键报響和终端拆卸、落水自动报警功能(终端沉入水下1.5—4米时自动释放并报警,定位信息回传时间间隔不大于1分钟,连续回传时间不少于72小时)。 4.模式要求:船载北斗终端仅支持北斗三代,不支持其他定位系统。 5.数据要求:定位、预警等数据须全部接入“浙渔安”平台。 6.其他要求:船载北斗终端需通过船用产品型式认可;北斗卡须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申请,终端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五、起草情况
我局办公室于2025年1月25日起向局机关科室、下属单位征求2025年度重大决策项目,经筛选并报局领导同意后形成了《象山县渔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草案)。
《象山县渔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征求意见稿)》于2月5日至3月7日在网上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象山县渔业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