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关于爵溪街道学生承运车辆纳入象山县专用校车统一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中、高考政策变化,我街道适龄学生人数逐年增长,现有的承运车辆已无法满足学生上下学接送需求,尤其是128路公交专线未采取全县统一标准的黄色校车,而是普通的公交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学生家长反响强烈。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街道将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大爵溪街道学生承运车辆管理力度,承担相应财政出资。希望贵局能积极对接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争取尽快将爵溪街道学生承运车辆纳入象山县专用校车统一管理,回应委员相关建议。
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