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关于医院住院实行无陪护制度的建议》已收悉,作为协办单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积极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缓解“一人住院,全家奔波”的后顾之忧,2024年10月26日,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统一指导各省规范护理价格项目,同时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引导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护理服务,获得增量收入。

为避免新项目被滥用,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国家医保局明确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落实省、市关于“免陪照护服务”相关政策,从而吸引并稳定更多人才从事护理工作,引导医疗机构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象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