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县营商环境办:

由我局协办的涂茨镇代表团林雅代表在县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1号建议《关于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我局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代表建议所述问题,生态部近年已实际采取很多的提升营商环境的措施,生态审批早已实现“最多跑一次”,极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推动我县省级工业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快规划环评修编进度,促进尽快完成省厅审批,让改革实施范围更广。实施“多评合一”减少审批环节,在实践中已有成功案例。同时开展“打捆”环评审批,依据市局推送打捆项目范围,减少单个环评项目量,减少环评费用,有利企业成本核减。推进“两证审批合一”,环评同时,对符合排污许可登记的,同步完成填报,符合重点和简化管理的,同步填报,在完成环评审批后,及时提交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可避免排污单位,遗漏排污许可申报,造成无证排污。

加强中介监管工作,依托各级部门支持,指引环评中介合理定价,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维护吸引有资质有能力环评机构来象开展业务,形成有力的竞争,让建设单位有足够的选择范围。

目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环评[2024]65号《关千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选取各省、市进行名录优化、环评编制简化、自动化等各方面改革试点。特别是杭州市生态局试点了以AI自动化生成填报环评的探索,极大方便简化环评编制内容,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南京市生态局成功开发基于DeepSeek大模型的智能审核系统,整合了政策法规库、行业标准库和企业数据库,实现申请材料的智能解析和合规性校验,为排污登记审核装上了“智慧大脑”。我局将密切关注相关改革工作,及时跟进。通过以上各类改革实践,必将更方便企事业单位办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万勇,联系电话:13736080897,650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