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5年度局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县发改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录入县发改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决策实施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决策依据 (法律政策等文件)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象山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 社会事业发展科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宁波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决策实施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县发改局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