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资讯>公告公示>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王忠尉)
发布日期: 2025-03-05 10:1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现将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的遗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详见附表),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按规定原证作废,特此声明。

1、原证基本情况 :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坐落

1

王忠尉

象集用1999字第14N0015号

大徐镇望海岭村黄盆岙

2、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徐所-- 东昭路100号           

 联系电话:0574-65625779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