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王某多次越级上访,以访施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王某已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5年1月14日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据悉,2024年以来,全县共对10人次违法信访行为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2人次。
信访是公民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重要渠道,但近年来,部分人员在信访活动中或以信访为名实施违法行为,不仅扰乱社会秩序,更损害信访制度的公信力。日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维护我县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通告》共分三方面内容,明确了信访人确需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诉求的,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及法律、法规,倡导依法表达信访诉求,走合理合规合法的正当途径维权。
《通告》明确,凡以缠访、闹访、串访、越级访等行为,以访施压、以访牟利,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损坏公私财物、公然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经有关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特别指出,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时间节点赴省进京或在活动举办地,或者在中央及国家机关特定场所及周边地区实施违法信访活动的,已签订停访息诉书或和解书、信访终结、法律程序终结,仍就同一事项实施违法信访的等五种违法信访情形,视为情节严重,应予从重处罚。(记者 郑丹凤 通讯员 张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