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象山县2025年第一季度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有关规定,经过受理申请、审核联查、组织评估、结果公示等程序,我县新增1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象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性质医药机构名称地址
1医疗机构象山同瑞康复医院象山县丹东街道大目湾新城来熏路1999号亲和源12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