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481/2025-169540

组配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成文日期

2025-04-01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我县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获市级表彰

宁波市基层法律服务协会印发《关于表彰宁波市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决定》,对在创建和谐社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发挥了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的10名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许剑炳榜上有名。许剑炳同志自2007年7月份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9个年头。他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执业,始终秉持“为民服务、守护正义”的初心,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

一、扎根基层,做群众的法律“贴心人”

该同志自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他深知,基层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薄弱,遇到法律问题时往往不知所措。为此,他主动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还多次主动解囊为困难人群捐钱捐物。了解到某村村民土地分配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他主动介入,耐心倾听村民诉求,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村民梳理证据材料,最终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了纠纷。多年来,该同志通过上门、电话、微信、12348热线值班、象山县劳动仲裁院值班等方式,累计解答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

二、专业敬业,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该同志始终坚信,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就是维护公平正义。他对待每一起案件都一丝不苟,力求用专业和敬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一起外来务工人员工伤后的权利救济案件,涉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及社会稳定,妥善处理、避免过激事件发生至关重要。案件法律关系明确,案情并不复杂,但因用人单位和李某对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渠道不明确,对经济补偿金、高温补贴的规定理解有差异,导致多次协商无果。后经法律援助中心的介入和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及该同志的专业高效、详细的维权策略和设身处地的考量,及时引导双方互商互谅,帮助李某获得了合理赔偿,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人文的关怀,实现了法与情的有机结合。多年来,该同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用实际行动守护了公平正义。

三、无私奉献,做法治建设的“践行者”

该同志始终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作为自己的使命,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他担任过象山县定塘镇人民政府、新桥镇人民政府、丹西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积极投入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是政法铁军下基层活动、基层治理大联村活动的成员;为各顾问单位提供免费的授课,起草、修改合同,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因工作成绩突出,该同志成为宁波市第四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不仅多次取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还于2024年8月被象山县司法局聘为象山县涉企普法讲师团成员(聘期三年),2024年9月被中共象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聘为象山县法治监督员(聘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