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安局在2024年办理赵显东,杨骐榕,胡伟涉嫌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250500002023035012)时,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犯罪所得进行扣押,共计人民币165000元。截至2025年4月10日我局共退赔102790.78元,还剩62209.22元,因受害人众多,联系不上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办理暂扣款退还手续,为寻找受害人,返还涉案财物挽回受害人损失,望该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持相关凭证来我局核对认领,认领请联系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何警官,联系电话:0574-65722152,认领期限截止2025年10月15日,逾期未认领我局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