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朱月英)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朱月英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拟登记的不动产基本情况: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用途 | 面积 | 备注 |
朱月英 | 石浦镇福建路47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城镇住宅用地/自建房 | 43.38㎡ /85.55㎡ | 遗产继承,被继承 人为陈仁康 |
2、公告期: 15 个工作 日( 2025年 04 月 21日 至 2025年5 月13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浦镇凤栖路13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57********53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