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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张昌平)
发布日期: 2025-04-25 08:56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m²)

备注

1

张昌平

西周镇锦港路90—5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批准拨用

农村宅基地/住宅

用地面积112.91平方米,建筑面积246.21平方米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20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周镇西灜大街30号象山县西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联系电话:0574-89522036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