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施东海 | 黄避岙乡龙屿村(李家弄)9号01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批准拨用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106.57 | 162.83 | 与邻户施春成共墙、共用天井。 |
2 | 施春成 | 黄避岙乡龙屿村(李家弄)9号02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批准拨用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106.75 | 163.27 | 与邻户施东海共墙、共用天井。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 2025年 4月 28 日 至 2025 年 5月 21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避岙乡龙屿村平桥路15号对面的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4-65672022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年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