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县水利局:

陈宝国等代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52号建议《关于非粮化整治后加强水利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所修建的水利设施。在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主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原有的水利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布局,采取新建或整修进排水沟(渠、涵、管)等措施,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体系。目前茅洋乡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07万亩,农田灌排设施明显提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改造,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

(联系人:黄玉,联系电话:13858268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