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
翁荣良等代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9号建议《关于做好农村光伏新业态管理监督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提出:“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屋顶光伏项目是农房盘活利用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推动节能减排,提升闲置房屋利用价值,增加农民收入。我局将从宅基地管理职能出发,加大对镇乡(街道)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力度,提升宅基地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农户屋顶光伏项目提供良好产权基础。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陈豪杰,联系电话:1373619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