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大塘港(入库河流四柱塘河)河口近自然湿地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5月 16日至2025年 5月 20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大塘港(入库河流四柱塘河)河口近自然湿地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5月14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近自然表流湿地1处,并配套建设输水管渠系统、水体过滤沉淀系统、集布水系统、提升水泵、道路及防护围网等,在河口近自然湿地与水库之间建设生态护岸。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项目占地面积1.7436hm2,永久占地面积1.7089hm2,临时占地面积0.0347hm2。本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总量为1.55万m3,其中开挖方为0.49万m3,填方1.06万m3,借方0.57万m3,余方0.00万m3。项目借方塘渣、绿化土、粘土和抛石来源为周边合法公司商购(浙江五辰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为1263.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04.78万元。
工程已于2024年1月开工,已于2024年9月完工。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