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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2025-05-16
茅洋乡
主动公开
《象山县茅洋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5月3日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茅洋乡陆域国土范围,规划范围总面积46.56平方千米。
二、定位与目标
突出茅洋乡优渥的山海资源禀赋、乡村旅游优势、人文物产特色,确定茅洋乡总体定位为宁波市全域乡旅示范区、象山中心城区西南门户、环蟹钳港共同富裕样板区。
至2035年,全面开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乡域新实践。工业经济创富争效,乡域企业提档升级,产业链、创新链“两链”融合;全域旅游创牌争优,多元化场景全面打造,差异化消费整体赋能;生态环境创美争先,基础设施大力完善,生态环境聚力提升,美丽乡村全面显现;民生服务创优争强,公共服务共享提能,共同富裕拓深提效。
预测至2035年,茅洋乡常住人口0.7万人,城镇化率28.57%。
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茅洋乡规划形成“主副双核、两轴联动、五片协同”的总体格局。其中“双核”即集镇中心主核心+工业发展副核心,是乡镇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核心区块。以集镇区为核心,打造乡域公共服务核心,以工业发展区块为依托,重点布局乡镇重大产业项目。“两轴”即城镇空间发展轴和产业联动发展轴。沿汘东线、盛李线打造城镇空间发展轴,以集镇为核心,联动茅洋小微园区和北部田园生态文旅片。沿茅石线打造产业联动发展轴,以茅洋小微园区为核心,联动滨海旅游发展片和民俗文化产业发展片。“五片”即城镇核心发展片、民俗文化发展片、滨海旅游发展片、山乡生态农旅片、田园生态文旅片。
四、空间控制线细化落实
细化落实三条基本控制线。到2035年,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6614万亩,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6363万亩;落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935.26公顷;落实城镇开发边界1568.21公顷。
细化落实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城市紫线、道路红线等城市重要控制线,细化落实基础设施控制线、灾害防治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其他空间控制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五、用途分区和用地布局规划
遵循全覆盖、不重叠的基本原则,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茅洋乡一级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和绿地休闲区;乡村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农田整备区和林业发展区。
茅洋乡以保护补充耕地、优化其他农用地、合理保障管控建设用地、稳定其他用地为导向,保持城镇建设用地适当增长,通过“增减挂钩”,不断优化用地内部结构和用地布局。
六、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茅洋乡坚持以人为核心,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镇、村两级公共服务生活圈。规划形成1个15分钟城镇社区生活圈,集镇区外围以2个以上行政村为单元形成4个5分钟乡村生活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全域覆盖。
七、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构建以甬莞高速、S314盛宁线、银子洋隧道及接线、S216茅石线、S215、汘东线组成的干线公路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公交场站及公交线网建设,持续增加社会停车场供给,持续提升镇域交通设施。
八、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挖掘茅洋乡历史文化资源及其价值、特色与内涵,重点保护乡域范围内已界定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市级历史文化名村1处——南充村;保护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文物保护点6处、历史建筑1处;保护好自然山水与历史文化遗产有机结合的整体环境;实现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化建设相得益彰。
九、国土综合整治与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屏障。合理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引导土地复合利用。大力推进“多田套合”和土地综合整治“一块地”集成改革,全面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十、规划传导与数据库建设
以城镇开发边界、行政边界为基础,结合相对稳定的地理、交通边界,将茅洋乡全域划分为城镇、乡村两类详规编制单元。明确各详规编制单元的边界、类型、编码、约束性指标、空间控制线等。
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性、约束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