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公告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年度安排,计划于2025年5月24日(具体时间视天气情况而定)开展中国对虾增殖放流活动,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公告如下:

放流品种及规格:中国对虾,体长≥1.2厘米;

放流数量:583.34万尾;

放流区域:象山港区域;

放流时间:2025年5月24日(具体时间视天气情况而定);

临时限制措施:放流后30天内严禁在放流附近海域实施可能危害和影响增殖放流苗种生长的作业。对在放流水域从事违法作业的违法人员,一经发现查处,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放流工作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0574-65967797。

特此公告!


象山县渔业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