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19576068/2025-170645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成文日期

2025-05-23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夏季“清网”行动再亮剑

为保护居民饮水安全,近期,茅洋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启动夏季“清网行动”,重点整治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垂钓、电鱼等违法行为。

当天在溪口水库,一名垂钓者携带专业钓具进行垂钓活动,现场遗留水瓶、烟头、塑料纸、饵料等大量生活垃圾。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亮明身份后现场普法,溪口水库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垂钓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其放生鱼获并清理现场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还将面临500元以下的罚款。

“近期水库水位下降形成的干裂河床区域,被部分垂钓者视为‘黄金点位’,甚至有人铤而走险使用电鱼设备。”执法人员介绍,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任何可能危害水体的活动,电鱼行为不仅破坏生态平衡、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还可能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而面临刑事责任。

自清网行动开展以来,茅洋乡累计查处危害水源案件10余起,教育劝导群众50余人次,清理地笼网60余个,水库周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源水质持续达标。接下来,茅洋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与属地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通过“人防+技防”手段强化巡查力度,对电鱼、偷捕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执法部门也借此呼吁公众自觉遵守法规,不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垂钓、露营、捕捞,拒绝使用电鱼、毒鱼等危险手段,发现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234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