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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自然资规函〔2025〕12号
尊敬的周正贵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关于镇区个人建房层高提高至4层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象山县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在2019年9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已实施近6年。该办法对规范我县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起了决定性作用,同时也十分感谢鹤浦镇对我县多年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工作的全面支持。
近年,随着重大项目稳步推进,鹤浦镇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产业职工、项目施工人员入驻,促使鹤浦常住人口迅速提升,同时金七门、杨柳坑、水糊涂村庄征迁,迅速加快了镇域范围内宅基地建房审批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农村居民对居住生活品质的需求日益增长。上述内容集中体现了城乡融合发展取得的积极成效,也是我局指导属地推进空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方向。下步,我局将结合自身职能协同相关部门,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研究论证村民建房审批标准。关于《象山县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建筑层数和建筑面积等相关规定,源自《象山县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从2015年发布沿用管理至今,该标准属于省、市村民建房相关规定的大标准。下步我局将会同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研究,深入学习省市标准制定背景,以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底线,统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拟定科学合理的个人建房建筑层数、高度和面积标准方案,为乡村建设有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是高质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鹤浦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进入收尾工作,我局将指导好鹤浦镇积极发挥镇乡总规的空间统筹作用,实现空间要素在镇域范围内合理流动,有效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一体化,使空间要素优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根据实际需要,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对不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依据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引导乡村地区统筹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利用活动。通过镇村两级规划统筹、项目谋划,推动空间资源要素有效分配,为未来乡村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全力配合做好要素保障工作。统筹安排补充耕地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坚持疏堵结合,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的宅基地需求。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产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及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农民建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以及乡村产业发展等用地需求。同时建议鹤浦镇加快对接相关部门,谋划一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改善群众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我局将全力强化要素保障,为鹤浦早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不懈努力。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俞静娜,联系电话:0574-8952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