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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自然资规函〔2025〕13号
尊敬的谢贤华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村庄规划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村庄规划的背景和意义
村庄规划不仅有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乡村振兴法》的要求,也有自上而下政策文件的指导,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同时还有系统的技术规范要求,如《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等,由此可见,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是统筹农村资源要素配置、引领乡村建设发展的关键环节。
在实际应用中,村庄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乡村地区发展的详细规划,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提供依据。
二、新一轮村庄规划前期工作情况
一是完成县域村庄规划评估工作。2019年,我县启动县域355个行政村的规划评估工作,通过村庄规划评估,识别出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偏差,为及时调整优化规划方案奠定基础。同时,在评估的基础上,农业农村局牵头编制完成了新一轮的村庄布点规划。
二是开展村庄建设边界划定。为优化村庄土地利用效率,解决当前存在的用地粗放、布局松散等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了村庄建设边界划定工作。结合“三区三线”管控内容,以“避让底线、引导集聚、预留弹性、界限清晰”为原则,与乡镇开展多轮对接,强化乡村国土空间管控与建设引导,科学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合理框定村庄发展范围。
三是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和“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编制工作。围绕村庄自然资源和自然要素,融合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规划内容,全面铺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我县已完成了15个省级试点村和2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本轮规划着眼于“提高效率,简化内容”,大力推进“通则式”村庄规划,针对尚未编制详细村庄规划的区域,通过制定普适性、标准化的规划管控规则和技术要求,对乡村地区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做出规划建设相应标准,保障项目需求,为后续项目审批落地提供规划依据。
三、下步计划
一是科学合理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充分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确定“三线”保护,按照“按需编制、应编尽编”的原则,对照聚焦建设、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五种类型分类指导。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对规划的要求,积极与交通、产业、全域旅游等专项规划做好对接,合理确定发展目标与实施措施,谋划好村庄长远功能布局、产业特色布局以及人居环境布局,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着力改善村民人居环境、加强村域用地管控、推动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二是强化村民主体、多方参与助力村庄规划编制。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强化村民主体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主导,引导村民委员会全程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做好宣传,通过村庄规划优秀案例及实际建设面貌展示,以直观形象的有效方式,转变村民的思想意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快村庄建设、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需要有科学的、合理的村庄规划作为基础依据,从而增强他们对编制村庄规划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同时切实加强与村民、乡贤、能人的沟通联系,使其主动积极参与到村庄规划中来,为村庄规划出谋划策。
三是推进“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实施。目前通则式管理规定已完成批前公示,并通过部门专家联审。下步我局将全面对接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成果,确保规划体系的协调统一,同步衔接各部门管理要求,对规划文本、图件及数据库进行系统梳理与完善,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下步规划实施提供法定依据。
四是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在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中,保障农民建房用地规划空间,在综合考量规划期末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指标用于保障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建房。强化一二三产融合用地布局研究,通过产业用地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地区集聚,做好共富篇章。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俞静娜,联系电话:0574-8952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