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徐万土等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关于提高政府为慢性病患者服务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通过专题调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和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上级政策要求

2021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办医发〔2021〕17号),文件第十一条指出,“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1月)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3月)。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应当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文件第二十条指出,“原则上,首次长期处方应当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具有与疾病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或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根据上级政策,落实长期处方制度。自2022年3月1日起,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为12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提供长处方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开具慢性病长处方比例达90%以上(其中4周以上长处方占比91.24%、8周以上长处方占比28.85%、12周长处方占比21.14%)。开具4周以上处方,根据文件要求需要患者病情稳定并经医师严格评估,以糖尿病为例,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8版)》《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版)》规定,血糖控制不稳定或合并疾病需纳入每月一次强化管理,目前全县强化管理患者17585人,占比95.58%,因此绝大部分糖尿病人群不建议开具超过4周以上的处方量。

二是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配药服务。成立县域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县域药事会,定期将临床用量大、群众需求高的药品补充进《象山县县域药品统一目录》,缩小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的药品目录差异。建立患者紧缺药物登记制度,对基层卫生院未配备,又属于县级目录内的药品,由医共体垂直化管理,内部调配,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配备到位。目前黄避岙分院药房配备药品309种,其中县域两慢病药品目录全部纳入。

三是开展家庭医生绩效评价。组织一年四次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工作,年底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在签约数量、质量、效率和信任度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方式,并将相关考核成绩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其中黄避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人数3422人,重点人群签约3000人,续签率91.3%。

四是定期开展健康教育。2024年,全县开展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12次,发放健康教育资料8000份。全县各镇乡(街道)均开展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农村文化礼堂覆盖率100%,居民覆盖97165人次。指导申报健康促进银牌学校4所,金牌学校2所,县域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42.05%,同比提升2%,吸烟率为19.06%,同比下降1%。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长期处方管理规定,对符合规定的慢性病人群动态提供4-12周长处方服务,并做好长处方药事点评工作,确保基层配药更便捷。持续跟踪辖区百姓慢性病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目录动态更新。加大沟通、宣传力度,推广基层缺余药品登记预约机制,确保患者长期用药可及、稳定。继续开展家庭绩效评价和健康教育进农村、学校等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再次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7日

(联系人:蒋志丹,联系电话:18888642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