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其凯等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你们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医院住院实行无陪护制度的建议》收悉,此建议对提升我县医院护理服务水平、优化患者就医体验具有重大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通过专题调查,并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代表意见,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福建省病区无陪护情况开展调研,调研情况如下:“无陪护”病房是一项全新的现代医疗服务形式,由第三方经过规范化培训、统一管理的护理员代替家属承担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照护。 “无陪护”产生的相关费用,将采取财政、医保、患者三方共担的方式支付,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求,分别收取“100元、160元、230元”,其中患者只需支付30%。目前仅在部分医院、部分科室试行,尚未全面推广。
2024年6月,浙江省卫健委将“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纳入“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重点任务,要求:制定“无陪护病房”准入标准,明确适用科室及病种;探索“一对一”“一对多”“分时段”等收费模式,参考患者生活自理能力(ADL)评估及护理级别定价,暂未出台由财政、医保、患者三方共担患者无陪护费用相关制度。
截至目前,我局已制定《无陪护病区实施方案》《无陪护病区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县第一人民医院开设骨科、康复科无陪护病区、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开设骨科无陪护病区、县中医医院开设骨科无陪护病区,累计服务患者470人次。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市级医院并适当下调,“一对一”和“一对多”两种服务模式分别收费220元、150元。同时自2022年起全县各医疗机构陆续推进完善病房(病区)“智慧点餐”服务,住院患者或家属可通过病房终端设备或手机APP实现自主在线订餐与配送服务。联合第三方服务公司,组建专业、优质、规范的陪诊服务队伍3支41人,为住院患者免费提供预约辅助检查、陪伴检查、转送检查标本等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国家、省市无陪护相关政策,加强与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持续关注围绕护工培训考核、资金支持、宣传引导等方面继续提升我县无陪护病区工作。
再次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邱沿波,联系电话:1356787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