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黄金明发布虚假广告一案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0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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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本局对黄金明作出象市监罚催〔2025〕16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在本局网站上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全杰 崔耀文 联系电话:0574-65911716
联系地址:象山县定塘镇峰北路7号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