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管理职位有关事项安排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16日8:30—11:30,12:30—17:30;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象山港国际大酒店3楼(象山港路1111号)。
面谈时间调整为:2025年5月17日,面谈地点:象山县县委党校(万象路489号),具体报到时间、候考教室等事项详见面谈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
体检时间:2025年5月18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谈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其他职位有关事项安排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16日8:30—11:30,12:30—17:30;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象山港国际大酒店3楼(象山港路1111号)。
笔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9:00—11:00;面试时间:2025年5月18日;笔试和面试地点:宁波建设工程学校(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丹阳路1249号。笔试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2025年5月19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由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资格、考试成绩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1份。
报考社会治理职位的,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