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大目湾规划一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5年6月 11日至2025年 6月 13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2743
三、电子邮箱:1047296780@qq.com
四、通讯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系人:彭玲玲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大目湾规划一路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3、建设单位: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浙江润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5年6月10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项目位于象山县市域铁路大目湾站东侧,线位呈南北走向,南起松兰大道,起点桩号K0+000,北至来熏路,终点桩号K0+58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组成。
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项目总占地面积2.5242hm2,其中永久占地1.6461hm2,临时占地共计0.8781m2。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总量为2.82万m3,其中开挖方为2.19万m3,填方0.63万m3,外借方0.57万m3,余方2.13万m3。余(弃)方拟运往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段路桥空间进行回填利用。
工程总投资为4390.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445.43万元。
工程计划于2025年6月开工,2026年6月建设完成。
象山县水利局
2025年 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