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晚稻秸秆打捆离田面积和拟补助金额的公示

根据《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象山县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的通知》(象农发〔2024〕38号)文件精神,经主体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对2024年晚稻秸秆打捆离田1000亩以上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企业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6月3日-6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3968385766。


2024晚稻秸秆打捆离田汇总表

序号

打捆主体

打捆面积(亩)

补助金额(元)

1

李林春

1307.01

104560

2

宁波象岛农机服务有限公司

1126.29

90103

3

宁波象岛农机服务有限公司

1009.68

80774

4

励孝明

1246.67

99734

5

屠志光

1026.92

82154

6

陆永国

1122.82

89826

7

宁波里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096.32

87706

8

象山西周明朗农场

1167.45

93396

9

象山西周葛太满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1903.17

152253

10

象山西周葛太满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1822.85

145828

11

方甫将

1005.62

80450

合计

13834.8

1106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