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港航口岸管理中心获悉,2025年象山县海洋运输业补助资金已完成下发,此次海运业补助资金累计发放1300余万元,主要惠及鼓励优化运力结构、鼓励海运企业落户、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加快推进海运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全面提振我县海运业从业者的发展信心,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海运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去年,象山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为做好政策贯彻落实,县港航口岸管理中心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了《象山县海洋运输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与上一轮政策相比,本次新政在补助标准、机制创新与企业引育等方面实现了优化。
运力补助标准大幅提升,资金兑付实现提速。新政策明确,对新增普通散杂货船舶12000载重吨及以上、集装箱船舶1000TEU(标准箱)以上、其他专业运输船舶(油船、液化气、化学品船舶)2000载重吨以上的企业,按一次性每载重吨5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与此前每载重吨30元至40元的标准相比,涨幅高达25%至67%。同时,资金兑付方式由原来的分三年分批领取,调整为申报后一次性拨付,大大缩减了海运企业的领补等待时间,提高了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
首次设立光租运力补助,拓展政策覆盖边界。在船舶租赁形式日趋多元的背景下,本次新政策对于以光租方式新增县外普通散杂货船舶12000载重吨以上或集装箱船舶箱位1000TEU(标准箱)以上、其他专业运输船舶(油船、液化气、化学品船舶)2000载重吨以上,根据企业保持船舶营运时间,按每月每载重吨0.8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该政策是我县首次出台对县外光租船舶运力的补助政策,将较大减轻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企业扩大运力规模,做大做强象山海运市场。
新增企业落户奖励,吸引县外主体进驻。为进一步增强港航资源集聚效应,我县还首次设立海运企业落户专项奖励。政策明确,海运企业开业船舶运力在5万载重吨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开业船舶运力在2万载重吨(含)至5万载重吨(不含),一次性奖励25万元。该项举措聚焦引进县外优质海运企业,推动形成以本地培育和外来引进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为象山海运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县港航口岸管理中心积极探索海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路径,依托各项海运业扶持政策,引导海运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推动全县海运业不断发展,着力将象山县打造成长三角地区海运强县新高地。
据介绍,新政策实施后,我县海运企业数量再创新高,截至目前,现有海运企业27家,兼营国际船舶运输企业10家,国内船舶管理企业8家。船舶运力不断优化,现有货运船舶60艘,万吨以上船舶40艘,占全县运力的66.67%,总运力达119.26万吨,位居全市前列。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不断攀高,1至6月,象山县水路货物运输量达1509.2万吨,水路运输周转量达324.4亿吨公里,同比增长21.04%。(记者 黄玎 通讯员 柳企伦 何佳乐)